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【大健康工作委员会】向全国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级的)诚招以大健康为内容加盟单位

发布于: 2024-04-07 1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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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单位条件:

  1.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;

  2. 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【健康中国】战略--健康中国健康行;

  3. 承诺并遵守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及【大健康工作委员会】章程、制度、组织纪律;

  4. 加盟单位或者拥有在本省、管辖、直辖市独特、规模、辐射力的健康文化或健康产业内容(须经考评);

  5. 加盟单位实际住所、注册地、本部必须在本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;

  6.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加盟单位仅限三---五个,考评合格的各加盟单位,在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组织共同---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命名的【大健康工作委员会】(如河南【大健康工作委员会】),属于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【大健康工作委员会】下属机构,并配置相应的职能。

  7. 加盟单位必须每年委派一名人员代表(经【大健康工作委员会】考评合格的)派驻【大健康工作委员会】工作。(工作期间不合格者随时退换,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年)。

  8. 详细内容参见(【大健康工作委员会】加盟细则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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